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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贫困生晒旅游照==*浙江大学贫困生

2024-11-24 16:19:37 红日足球 贵虎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浙大贫困生晒旅游照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浙大贫困生晒旅游照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浙江人考浙大多少分录取?

总分是675~678,但在考上600多以上就可以 进入浙大了,经济开发区的学生分数要求是比较高的,而贫困地区的高考总分相对来说偏于低一点,不过浙大是全国出名的一所好大学。

浙大学生努尔特巴特尔强奸罪为什么只是留校察看?

谢邀!

我认为,这次浙大是不会让努尔继续留校的,最终结果肯定是开除,毕竟社会影响太坏了。

当然,浙大给予留校察看的处分本身并不违规,但我相信浙大允许犯罪学生留校察看这条校规本意是为了保护那些非主观恶意犯罪的同学,比如交通肇事,比如防卫过当,比如过失伤人,给他们一次机会,毕竟这些学生是无心之失,但像强奸这种重罪,坚决不能姑息。

如果网传这名姓努尔的学生有猥亵其它同学的前科是真的,那么浙大有上中下三策可以解决这个问题。

上策的做法是校长道歉,大方的承认前期调查不严,会积极配合警察和检查机关补充调查并开除学籍,完善校规。

中策是甩锅法院,承认前期相信了法院的判决结果,本着挽救学生的原则给予了努尔同学一次机会,但事实上努尔同学并非初犯,所以撤销留校察看处分,予以开除。

下策是不承认前期有错,留校察看处分合理合规,但鉴于努尔同学在留校察看期间无悔过之意,留校察看不予通过,开除学籍。

努尔,应该开除!

强奸罪,非同小偷小摸,轻微违法行为,属重罪之列。努尔,犯的强奸罪,虽然定性是犯罪终止,但努尔实施了暴力行为,对受害人身心造成了精神创伤,影响很坏。竟管法院对努力作出了缓刑的判决,免除了牢狱之灾。但是,作为一个在校大学生,堕落犯奸,是不可饶恕的。他已不配留校读书,继续大学生涯!

浙大对努力的处理,引发社会热议。笔者希望浙大认真对待舆情,慎重研究,稳妥处置。

这个学生犯的罪行法院定性为强奸终止。终止罪从轻量刑,判处有期徒型一年六个月,缓期执行。

这是根据型法的最终判决,浙大也是依据浙江省大学生处罚条件。其中一条正好对口努尔留挍察看适用,这是留校继续学习的理由。

留校察看这一决定,在社会上己经引起了热议。浙大也被推上了风口浪尖,有人说既是犯了强奸罪,有了强奸两字就应该开除出校。

开除与留校不是浙大随意的,保护犯罪人给他一百个胆也不会乱来。相信法律量型准确,也应相信浙大让努尔留校是有依据的。

一个大学生如果犯了不可饶的罪行,郎使他在校学习成绩怎么优秀也要开除的。如这个学生所犯是属于留校继续学习同时察看,这就是强奸终止缓期执行一词提供了依据。

如果硬说一定开除出校,要有更多的人控告他,举报内容必须是犯罪行为,证据要准确不能为了开除这个学生而故意伪造。

在多人的举诉下,校方会重新对留校进行讨论的。而他们的举报也许会让努尔再次推进法院。

我们提倡治病救人,努尔留校也是一个救人方法之一。总之留校对错我们都有权发表,这是我们的言论自由。

我想信留校这一事,社会观感不够好,浙大名声也受到了影响。但我还是相信法律是公正的。

如硬说浙大错了,还是

浙大贫困生晒旅游照==*浙江大学贫困生

法律可以决定后续的错。我想留挍继续学习的决定当前是对的。

题主的问题不符合逻辑。

留校察看是学校的处分形式,是针对学生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强奸罪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学校没有执法权,对于涉及犯罪的学生,任何学校都会开除其学籍。

强奸罪属于公诉案件,需经过公安局立案侦查,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宣判定罪。

你所说的这位同学,法院判决了吗?你有什么证据说他是强奸罪?

浙大自强计划的机制是怎么样的?

浙大自强计划(高校专项计划)主要招收各省(区、市)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思想品德优秀、理想信念坚定、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高中农村学生。

有多少孩子因为没有钱读书而辍学,有多少想读书的孩子没能够进入学堂,而过早的进入社会。

然而,浙大自强计划给了贫困学生很大的帮助,学习上,精神上都给了他们希望,实现梦想的希望。

我感觉浙大自强计划非常好,它让想上学的人能够上得起学,让他们怀揣梦想,不断奋斗。

到底是舆论开除了努某某,还是浙江大学开除了努某某?

浙江大学终于不护犊子了,决定对努某某进行开除学籍的处分,到底是舆论开除了努某某,还是浙江大学开除了努某某,当然是浙江大学开除了努某某,但是浙江大学肯定也是受到了舆论的压力,为了保留自己学校的声誉,也为了显示浙江大学的校风校纪,必须对努某某进行从重处罚,启用了学校的最高惩罚,决定对努某某进行开除学籍。

如果一开始浙江大学就对努某某进行这样的处罚,也就不会引起这么大的影响,现在即使做出了这样的处罚,也很难挽回浙江大学的声誉。

努某某因犯有强奸罪,这已不是简单的违反校规校纪了,而是违反法律并且判刑了,对于这样的大学生,相信在哪一个大学都是难以容忍的,别说是大学了,我上初中的时候,班里的同学打架被关进了劳教所,结果都被学校开除了,更别说是在浙江大学,这样的事真的难以容忍。

网传一份浙大针对此事的说明,努某某获刑后强烈悔罪,再加上是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又是毕业生等情况,努某某希望学校能从轻处理。

然而努某某被学校处分之后,根本没有悔罪之心,反而在朋友圈儿晒自拍,还发的是到哪去旅游,简直是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而且有的女生现身说法,努某某多次骚扰女同学,绝非初犯而是惯犯,于是关于很多努某某在学校的丑闻被爆出来,努某某学习总是在后几名,经常在校外租房住,出入各种学生不宜去的地方。

于是在舆论的压力下,以及努某某自己,不收敛,学校重新对努某某进行了处罚,终于开除了他的学籍。

努某某在犯罪以后,学校没有引起重视,反而想大事化小,小事化无,不对努某某的事情做进一步的调查,都已经被判刑了,还想袒护!结果也暴露出了浙大管理上的一些问题。

因此这个问题,我认为是舆论开除了努某某,浙大反而是一种无奈之举,相信浙大一定会吸取教训,严明校纪校规使这样的事不再发生。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浙大贫困生晒旅游照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浙大贫困生晒旅游照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