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球场外在线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球场外在线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算被砸的那个悲催的孩子出界!!
由于有一种蛋疼的概念常常被人提及:“出界球员看作界外物体”,下面作几点说明:
第一,场上球员永远是场上球员,不会是界外物体,只可能在“球员出界”状态第二,出界有“球出界”和“球员出界”2个概念,可以查相关规则第三,“球出界”这个概念不多说,要说的是当球员处于“球员出界”状态后,如果没有先回到界内(解除“球员出界”状态),而是先触及未出界的球,则判定该球员使球出界。......讨论一个BUG来娱乐娱乐:如果有“球员算场外物体”这一说,那么我防守你时,在边界附近时,只要使自己成为界外物体,再去碰你的球,这不就无敌了?!哈哈
首先,能在视频中被你看到的观众,那大部分都极为接近球场,他们需要付出较高的票价,他们大多是NBA比赛的热爱者,只要不是在马刺队主场看比赛,那他们近乎100%都能享受到空调带来的合适温度;
其次,美国幅员辽阔,气温的差异非常大,有的比赛在冷一点的地方打、有的比赛在热一点的地方,这都是正常的,而在热的地方穿少一些也不稀奇;
再次,由于体质的不同,有的人会感觉冷,于是他们会在衣服外面穿上球衣,有的人不会觉得冷,他们就会直接穿着球衣,咋一看确实都是短袖,这会带来一定的迷惑性...
谢邀。
荤腥都沾。
浪的时候可以去夜店买醉, 可以跟爆乳肥臀,出双入对,酒池肉林里疯狂地扭动 自己的身体,在一望无际地草原上驰骋,也可以在潺潺流水之中的小溪仔细地品味秋天的静美。
安静时候,可以一本书,一份报纸,一个下午,一个耳机,午后和煦的阳光,一下子,一个下午就没了。
傍晚,他会牵着他的爱犬,在公园里面,追逐那些小资少妇,玩的不亦乐乎。
该训练,全情地投入,忘我地训练,不厌其烦,一次次,一次次,佛系,这家伙有点像火影里面鹿丸,无欲无求,你看他的理想是什么,先做一份忍者工作,赚点钱,然后,娶个不丑不漂亮的老婆,生两个 孩子,最好是一男一女,攒够了钱,从忍者工作中退下来……
我觉得这跟佛祖很像,太像了,NBA里的鹿丸,啥都不在乎,可是让他承担责任, 总是第一个冲上去,绝不手软。
汤普森真男人 。
让我们的故事从NBA开始,篮坛碧玉刀,喜欢我就关注我吧。
这个问题的答案看似简单,但是实际上却很容易令人迷惑,如果想要判断球权是谁的还是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仅凭题目给出的条件并不足以判定球权归属。
根据篮球中关于球出界的相关规则,当球触及在接外的队员或任何其他人员时、界线上、界线上方或界线外的地面或任何物体时或者篮板支撑架、篮板背面或比赛场地上方的任何物体时,便是球出界。如果发生球出界便属违例,将由对方掷球入界。
再看具体球权应该如何判定:按照篮球规则23.2.1的规定在球出界或是触及了除队员外的其他物体而出界之前,最后触及球或被球触及的队员是使球出界的队员是为违例。也就是说是谁最后把球碰出界外的,那么便是谁违例,那么就将由对手掷球入界。但是这条规定后面还有一条23.2.2 显示如果球出界是由于触及了界线上或界线外的队员或被他所触及,是该队员使球出界。也就是说如果篮球是碰到一名在界线上或界线外的队员导致出界的,那么这名队员将被判违例,将由对手掷球入界。
再回看题目,甲在场内、乙在场外,当甲将篮球扔在或者砸在乙身上时球权的归属问题就要由乙的身份来决定。按照篮球规则第4条4.1.3球队成员的定义看,在比赛时间内,一名球队成员:当他在比赛场地上,并且有资格参赛时,是一名队员;当他为在比赛场地上,但他有资格参赛时,是一名替补队员;当他已经发生5次犯规,并且不再有资格参赛时,是一名出局的队员。也就是说如果乙是正在参加比赛的队员,也就是场上的10名参加比赛的球员之一,那么无论他在界内还是在界外,如果篮球砸到他都可以根据23.2.2的规定认定为是他导致球出界,因此将由甲所在的球队掷球入界。如果乙的身份是替补队员或是出局队员,那么甲将篮球扔到他的身上,将视为23.2.1的情况,篮球触及了除队员外的其他物体,由于甲是最后一名触球队员,那么球权就将判罚给乙所在的球队。
所以说仅凭题目给出的条件无法判定球权归属,只有明确了乙的身份才能给出准确的答案。当然这里也假定了甲是一名队员,如果甲的身份不是队员那么情况会更加复杂。另外如果甲是队员而乙不是队员,甲故意将球扔到乙的身上,甲的行为很可能引发双方冲突,甲本人也很可能吃到违体犯规。
(L)
球权应该是甲的,在篮球场上,是有规定的,一般篮球最后碰到谁,就是谁把篮球打出界的,球权归对方所有。但是,前提是最后碰球的人在界内,或者是上场的对方球员,如果对方球员已经在球界外了,不是上场的球员,你将球碰到对方是没有用的,这样,球权仍然是对方的。就如库里和保罗,加入说两个人球要出界了,保罗站在球场外面,而库里飞身救球,将球打在边界外的保罗身上,球出界,那么,球权应该是库里的,因为保罗属于上场球员,虽然库里最后碰的球。
在比如说。哈登控球,不小心球掉了,哈登救球,如果哈登在救球时,将球仍在了热火球员身上,而热火球员刚好在球场边界内,球碰到他出界了,那么,这个球权就归哈登的火箭队了。
所以同样的道理,球权应该是甲的。
球权应该是甲方的,因为假如乙方队员触球后球掉到场外的话那最后触球的是乙方队员,不过这种现象一般不会出现,甲方据此最多得一界外球发球权,试想当时甲方五名队员在场内,这就产生了以五打四的局面,应该能比较顺利的得分嘛,所以甲方把球砸向乙方队员的话,要不就已经取胜无望,要么就是假公济私报复乙方队员,要不就是痴呆症犯了。
这个问题我也困扰过一段时间,后来经过查询NBA规则及FIBA规则,有了答案。和大家分享一下。
乙如果是球队场上球员,就被认为是场上的一部分,那么即使在场外,球砸在他身上,也就视作乙导致球出界。所以球权归甲方。而如果乙没有上场,或者乙是观众,裁判等一切不被视作球场的一部分的,则球权是归甲所在球队的对手的。
设套,蒙圈的游戏吧。
甲方乙方与球的接触关系,假设没有第三人有意或无意的参与,从而导致甲乙双方的矛盾关系,也就局限于两种情况:主动式,被动式。前者,主动的砸,抛,甩向乙方,后者,迫不得已的同样动作接触乙方。两者的目的只有一个,急中生智,利用规则,获取主动权。
于是问题就简单了,通常甲方持球者,在篮下或附近,1/争抢到球,乙方对手密集包夹,而本方队友无法接球,甲方难于出手时的化险为夷招数,又比如,同时起跳,身体倾斜不稳时。2/ 甲方运球到乙方区域,或在本方区域运球,抢到球时,同样遭到包夹,无法出手或运行时的先发制人的动作。
一般来说,上述两类情况,大多数发生在边线,端线附近的居多,闪躲腾挪的空间过于狭小。但是,有一个共同处理方式,就近便利有效原则。基本上甲方球员的出手球都砸,碰到乙方处于边线,端线附近,甚至后者起跳时在两线的垂直上方空间,因为闪躲不及,导致触球出界,即球体接触乙方球员身体任何部位后,直接出界,形成甲方有利发球局势。
所以,依照设问者的动词,砸,只能说明属于第一类甲方主动的,排除了被动的,即目的与初心背离的情况,导致误打误撞。事实上,业内的,圈里的,谁会将球砸向界外的对手的呢?
当然了,出气例外,及砸到服装近似的对方球员,裁判,观众,那就另当别论了。
汇个总吧,绕了个圈,问了现象,不是问题。有助于细心,不算白忙乎。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球场外在线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球场外在线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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